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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议我国建筑规范修编时效性

简介:我国现行的建筑防火规范体系是单一的条文式体系。条文式规范因其自身所固有的滞后性、通用性而常常无法适用新的建筑行式,制约了技术的发展。

    我国现行的建筑防火规范体系是单一的条文式体系。条文式规范因其自身所固有的滞后性、通用性而常常无法适用新的建筑行式,制约了技术的发展。就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规》)而言,分别是2006年版和1995年版的两个相对独立的防火规范,正是这种条文式防火规范的制约性才导致了像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大火、上海胶州路大火、沈阳皇朝万鑫大火等这样的特大火灾事故,为适应新时代建筑形式的需要《建规》与《高规》的合并修订工作已迫在眉睫!在此形势下,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王惠群提出了如下建议。
    王惠群指出,在当前形势下应加快《建规》、《高规》的修编进程,突破建筑防火技术壁垒,通过《建规》、《高规》的整合修订,使高等级的消防产品应用于建筑外围护,提高高层建筑外围护的防火安全。同时,应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建设、消防协同配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克服体制机制的障碍,形成合力,积极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王惠群认为,《建规》与《高规》的合并修订工作是个系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从行业大局出发减少非专业领导的干预,避免人为原因阻碍规范的修编和出台;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为适应我国建筑形式发展的需要,修编工作一定要限定时间范围,切忌随波逐流,如果没有时间概念,新规范的出台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就会导致旧规范的制约性给高速发展的现代建筑形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本着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定要将《建规》与《高规》的修编工作提上日程尽快出台!
    抓紧《建规》、《高规》的科学整合工作,对于适应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消防现实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建设工程防火领域通用性规范对各类建设工程防火规范的领航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建规》、《高规》的整合修订可以推动建筑火灾防控能力上一个新台阶: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建规》、《高规》的修编、出台一定要紧跟市场需求,并限定修编、出台的时间范围,保持一定的时效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指导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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