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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建立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全过程管控制度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绍兴市紧扣6大试点工作任务,由财政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同主导,以政府采购为主线、以政府项目为载体、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多部门职能充分融合、通力协作,探索出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实现路径。

  目前,绍兴市列入试点项目6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42亿元、总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2021年计划投资62.5亿元、实际投资82亿元,其中施工项目38个。根据试点工作任务,试点项目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提升建筑品质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

  绍兴市按照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体育场馆、学校、医院、展览室6类公建项目,制定了具有绍兴特色的《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新增25类、127个绿色建材产品,包含结构材料与构配件、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设施等3个大项,主体和基础材料、墙面材料和暖通空调等10个中项,钢结构构件、装配式墙面构件和冷热源设备等23个小项,进一步扩充绿色建材产品种类、完善需求标准体系,为绍兴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建材选用提供极大便利,增强绍兴本地建材企业试点工作参与度。

  同时,绍兴市在试点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履约验收各阶段不断加强管控。明确以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率、装配率3个指标为核心的绿色建筑标准化评价标准体系。要求新建试点项目需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率达50%及以上、装配率达50%以上,才满足试点项目要求。

  绍兴市制定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将绿色建材建筑审核要求嵌入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施工监管、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

  立项时,采购人明确项目绿色建材、建筑采购需求,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装配率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等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专设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等篇章。发改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按相关要求审核批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项目用地文件或工程规划许可中予以明确。财政部门在审核立项资金来源时予以确认。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采购人对绿色建筑指标进行预评价,编制绿色建材采购清单计划。图审机构应根据审核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核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或规划设计条件书,对相关指标进行核算,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报送施工图预算时一并报送预评价结果和绿色建材采购清单。

  编制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文本时,采购人将满足《绍兴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和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求作为实质性条件,直接采购或要求承包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试点项目在招标文件公告前,应将招标文件送政务服务办审核,送财政部门备案。先由财政部门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和绿色建材应用属性进行审核备案,再由政务服务办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招标活动。

  施工时,制定《绍兴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技术细则》,明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方法,强化试点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在管控平台上采购已采信或已认证的绿色建材,直接计入应用比例。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通过其他途径采购的绿色建材,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绿色建材标识,方可计入应用比例。对于应用比例不达标的试点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环节落实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严格执行绿色建材第三方采信评价认证管理办法。

  竣工验收、履约验收时,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需成立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此外,为更好地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绍兴市通过建立项目绿色建材建筑采购需求标准、运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对建设项目由审查主体根据各自权限通过平台线上实现设计、招标、合同、施工和结算全流程监管服务,创新探索了建设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机制,建立了绿色采购预算,从源头上创设了绿色建材集采的路径,取得的成效十分明显。

  谢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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