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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2013]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材采购

  2.2建设地点:永兴县境内

  2.3建设规模:批复总投资约2436.34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主要包括;PE、PVC管材及配件(管径Ø32mm-Ø250mm,压力0.63-1.0mpa)的采购。本次招标金额为72.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是水利部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入围PE、PVC的生产厂家;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体系认证书。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 2014年01月05日至2014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汇金国际3栋91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水利部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入围PE、PVC的生产厂家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向招标人提供一份投标人对外公布的管材、管件报价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郴州市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8.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干劲路108号

  联 系 人:曹芳英

  电  话:15973520565

  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巢之恋小区1栋3单元1316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87405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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