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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185140268-002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鹿泉市 
工程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二次)  
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工程地点 鹿泉区龙泉路18号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安装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33.9755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石磊  联系方式 13730128600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1-23 09: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1-29 16: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1-23 09: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1-29 16: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J1412-05-448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建设地址:鹿泉区龙泉路18号
招标内容: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资估算:约33.9755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2月1日至2015年3月2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斗路与石邑大街交叉口东南角中国银行三楼)
4.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企业信用手册;6、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11-82010685)出具的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7、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省内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部门开具,外省投标企业到河北省建设厅开具,以上均须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局建管科核准盖章,联系电话:0311-82013237)。
以上要求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否则不予受理。现场报名的同时,须带IC卡在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科长
电  话:0311-691220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联   系   人:石磊
电        话:0311-89107886 13730128600
传        真:0311-8910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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